藥師法102條
藥師法第102條,由立法院修法通過的,時間在民國91年至92年之間,修法目的是有鑑於世界的潮流,先進國家都是醫藥分業,台灣慢慢的從開發中國家走進了已開發中國家,當然在醫藥分業這一塊,也就開始會有所著墨。台灣的醫藥分業在這次的修法之後,除了偏遠山地之外,所有的區域都列入了這個法的範圍之內,醫生負責看病、藥師負責包藥,醫生不能夠自行包藥,也沒有甚麼例外可言,要師法第102條的立意我個人覺得是良善的,因為長線來講,台灣應該也要走向醫藥分業的狀態。
比較可議的是實施的時機和配套是否已經做好或者成熟呢?真的是有所爭議,以目前來看我個人覺得配套沒有做好的地方是藥師的教育,在這個藥師法102條推行的過程也沒有跟上來,第二個更嚴重的是,在推醫藥分業的過程藥師的調劑費也沒有相對的拉到可以支持醫藥分業的精神。
我們這樣子說好了,以當時醫藥分業剛開始之前,我們的調劑費就是每調劑一個21點,一個月如果看一千個病人,在基層診所就是兩萬一千點的調劑費,點還不等於元,以目前來講點值一點等於零點八來算,一個看一千個門診量的診所,假設一千個都有調劑的話,大概跟健保局申請個一萬六千多元,那藥師怎麼生活,台灣從頭到尾有哪一個藥師薪水在兩萬塊以內的,顯然整個立法完全沒有顧慮到實際的狀況。更何況醫藥分業之後,因整個醫界的反彈而要變成雙軌制,初期的時候是說一定要在藥局裡面包藥,徹底的醫藥分業,因為醫師公會的反對,就變成雙軌制,診所可以自轉藥師調劑,所以說一個醫藥分業搞成好像精神分裂的狀態,真的是很悲慘。
診所可以聘請藥師自行調劑的部分,問題其實還蠻大的,以我這麼多年的觀察實施的結果,真的是五花八門,有些診所乾脆租個牌根本藥師很難得看到,了不起一個月一萬二的牌照費,但是他仍然申報健保局的藥師調劑費,有些診所藥師只有早上上班,下午晚上就不見人影,他也是申請整天的藥師調劑費,有些診所比較好一點的,正常班有藥師晚上沒藥師,六日國定例假日診所如果有看診,但是他也沒有藥師,還是這樣申請調劑費,真的是五花八門各式各樣都有。
甚至最狠的是我還看到不請藥師,包藥打針都在診所裡面,事後再把整疊的處方籤拿去藥局隨便報,就等於各式各樣的方式都有,就是因為背後大環境不對。前述所講一千卡看一千個病人,如果真正的付給藥師根本付不起,既然付不起的話,立法院把法定成這樣,擺明了就是要讓我們自己想辦法,所以說想辦法的結果就是像剛剛我們講的那段,各種辦法都有講起來都違法,這樣子的一個執行效率很差的法,這麼10年來感覺上好像相安無事。
但是我個人感受很深,因為我深受其害,我相信我們很多同業也都身受其害,以最近來講整個高高屏地區的點值真的是掉到已經撐不下去了,但是醫界一片祥和,沒有人敢有任何的意見,對健保局大家都不敢講話,我認為最大的理由也在這個地方,在藥師法102條的修正案通過之後,因為這些基層診所的醫生,都自己去想辦法。
結果辦法都是違法或違規的,這種可議的政策當時醫界沒有跟健保局去爭取一個合理的空間,各自想辦法之後這個辦法之後,當我們要去跟健保局做任何爭論的動作,健保局就把這個事情拿出來講,我想沒有一個任何診所願意要去被關、關門、被罰大條錢的命運,除非就是全部的診所合起來變成鐵板一塊跟健保局爭論,否則會被各個擊破,所以醫界就落到今天這樣子悲慘的境地。
中油原油只要漲個2%、3%、5%他就在反應油價了,我們現在100萬的申請額被打折到剩下不到70萬打了七折,大家都還不敢講話你看有多悲慘,這個不敢吭聲的背後就是因為大家都在一個不是很完善的制度之下做了不好的對策,簡單說就是做了違法的對策,更溫和一點我們說違規的對策,導致整個醫界喪失了跟健保局爭論的空間,我們在談判桌上簡直是一敗塗地,所以這個102條執行得亂七八糟的法,其實對醫界影響非常的深遠。
或許有人認為說大家就這樣子相安無事,慢慢的我們就看到了其實不是相安無事,此法已經讓整個基層醫療都陷入一個非常痛苦的境界,我們可以這樣子說,健保局其實並沒有善意的提供醫界合理執業的空間,我相信這個背後全民要買單,健保局對醫界不友善,病人怎麼會期待醫界會對病人非常友善呢?不是大部分的醫師都可以是史懷哲,一個產業搞成這個樣子非常的悲慘。
我個人認為,針對102條藥師法的修正案,其實有兩件事情要做,第一件事情是否要把藥師法102條的修正案退回立法院重新再議,假設他推行推不動的話,顯然這個立法是不是時機還不成熟,或者配套還不夠完善,這是一個推不動的法,我個人認為他應該要退回去,要不然他要走第二條路徹底執行,法令既然推出去怎麼可以不徹底執行,那就醫藥分業徹底執行,因為雙軌制當時就已經推出去,但是要落實,診所裡面藥師要確實親自調劑,同時要配套提高藥師的自主性和尊嚴,因為現在很多診所的藥師都淪為醫師的附傭,基本上都沒意見,醫生怎麼開怎麼做都是配合而以完全沒有意見,這樣的藥師付他調劑費完全是沒有意義可言,
整體來講綜合十年來這個修正案推行之後,真正看的到的結果就是提高藥師的收入,保障了藥師,但是並沒有實質提高藥師的地位跟自主性,這個法真的是需要好好的重新思量,我們還是認為退回去再議,不然請衛生主管單位徹底執行藥師法第102條修正案的內容,讓所有的基層醫療院所處在一個公平的狀態之下,這樣的話至少可以顯現出藥師調劑費過低的不合理狀態,當然我們不是說只有藥師調劑費過低,其實醫師的診療費和診察費也低的非常可憐,我經常朗朗上口,連菲律賓跟印尼都不如,如果說這種狀態不改善,台灣在不久的未來勢必會菲律賓印尼化,我們的整體國家競爭力一定會向菲律賓印尼靠攏。